改则县关于公布县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公告

  • 索引号:xzebb/2025-0001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改则县政府办
  • 名 称:改则县关于公布县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公告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09-12

改则县关于公布县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西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

   一、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清单(39个)

(一)县人民政府

改则县人民政府

(二)乡镇人民政府

改则镇人民政府

洞措乡人民政府

物玛乡人民政府

麻米乡人民政府

先遣乡人民政府

察布乡人民政府

古姆乡人民政府

(三)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改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改则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统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能源局、数据管理局、投资促进局、国防动员办公室)

改则县教育局(体育局)

改则县公安局

改则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改则县司法局

改则县财政局(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改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

改则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改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

改则县交通运输局

改则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乡村振兴局)

改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

改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改则县审计局

改则县应急管理局

改则县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

(四)其他部门

改则县密码管理局

改则县国家保密局

改则县档案局

改则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改则县新闻出版局

改则县政府新闻办公室

改则县广播电视台

改则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改则县信访局

国家税务总局改则县税务局

改则县消防救援大队

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改则分局

改则县气象局

改则县邮政局

 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可以本单位名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列入清单范围的单位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确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应当报请所属主管部门或者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

(二)各制定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职责权限,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制定程序,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按照有效期制度进行明确标注;按照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要求抓好落实;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及时公布继续有效、拟修改、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机构改革实际,及时增减并经改则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纳入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清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