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则县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 索引号:gzx/2019-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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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构:改则县人民政府
- 名 称:改则县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9-05-20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四、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增减变化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情况说明
六、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情况说明
九、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2021三年中期财务规划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部门收支预算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地区有关林业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发展目标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上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沙漠化的调查、动态检测和评估,并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全县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编制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地方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设。指导监督林业配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管国有林业产业,申报或建议林业建设项目。负责提出林业资产,审查申报林业建设项目。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全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申报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三)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物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和迹地更新工作,协调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四)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全县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组织、指导林权纠纷调解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国有林地(苗圃)、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五)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全县生活用材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原始灌木林、人工林木的采伐、运输凭证。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定林地保护规划并指导实施,监督管理重点国有公益林资源。承担重点国有公益林的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工作。
(六)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定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七)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定全县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上报;协调、参与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协调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
(八)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调整全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的申报工作;依法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检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和自治区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做好林业生物的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濒危物种进出口(境)管理;承担国家、自治区级保护的野生珍稀动植物、物种及其产品进出口(境)的申报和审批工作。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按分工负责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九)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协调武警消防部队防扑灭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验检疫工作。
(十)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方案,贯彻执行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局林业工作;承担全局性各项相关工作。
三、人员情况
我单位编制13人,目前在职12人,离休人员1名。
四、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地区有关林业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发展目标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上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沙漠化的调查、动态检测和评估,并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全县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编制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地方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设。指导监督林业配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管国有林业产业,申报或建议林业建设项目。负责提出林业资产,审查申报林业建设项目。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全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申报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三)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物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和迹地更新工作,协调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四)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全县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组织、指导林权纠纷调解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国有林地(苗圃)、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五)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全县生活用材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原始灌木林、人工林木的采伐、运输凭证。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定林地保护规划并指导实施,监督管理重点国有公益林资源。承担重点国有公益林的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工作。
(六)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定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七)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定全县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上报;协调、参与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协调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
(八)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调整全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的申报工作;依法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检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和自治区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做好林业生物的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濒危物种进出口(境)管理;承担国家、自治区级保护的野生珍稀动植物、物种及其产品进出口(境)的申报和审批工作。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按分工负责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九)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协调武警消防部队防扑灭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验检疫工作。
(十)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方案,贯彻执行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拨款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预算拨款收入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7.51万元,较2018年减少141.1万元,减少29%,变化原因如下:
较2018年项目数减少1个,较2018年项目收入减少119.58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81%;
公用经费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61.42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约20%,主要原因: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森林公安)增加6.2万元,其他对个人及家庭补助预算拨款收入人数13人,较上年增加0.44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0.3万元。
预算内安排项目预算拨款收入减少119.58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81%。减少原因是2018年项目已竣工,未拨付此类项目资金。
5、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6、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二)预算拨款支出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47.51万元,比2018年减少141.1万元,减少29%,减少原因:较2018年项目收入减少119.58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81%。
1、公用经费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61.42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约20%,主要原因: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森林公安)增加6.2万元。
2、其他对个人及家庭补助预算拨款收入人数13人,较上年增加0.44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0.3万元。
3、预算内安排项目预算拨款收入减少119.58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81%。减少原因是2018年项目已竣工,未拨付此类项目资金。
4、非税收入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5、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
213 (类) 02 (款) 01 (项),2019年预算支出数 347.5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人员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我单位预算人员经费280.33万元,较上年减少27.55万元。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6.02万元、津贴补贴159.83万元、奖金14.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4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7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8万元、失业保险0.06万元、工伤保险0.18万元、生育保险1.21万元、个人通讯补助0.65万元、志愿者人员工资0万元、公益性岗位工资0万元、临时工工资0万元、抚恤金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9.05万元,较上年增加6.14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费1.3万元,电费0.65万元,邮寄费0.07万元,电话通讯费1.25万元,取暖费0.8万元,差旅费15.6万元,工会经费3.92万元,福利费0.07万元,培训费0.4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维修维护费0.26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共安排“三公”经费8.5万元,与2018年无变化。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与上年无变化。机关共保有车辆数为6辆;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2018年无变化。
在公务接待中,我单位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一批次最多8人、最多接待三天、每人每天接待费为120元)。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8年无变化。
四、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政府一般债务限额0万元,余额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六、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政府专项债务限额0万元,余额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八、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情况说明
社保基金预算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九、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扶贫资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林业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支出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0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改则县林业局共有车辆6辆,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改则县林业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34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4万元,项目支出28.1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4.51万元。
2019年改则县林业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28.13万元,其中:业务工作经费1个项目)3万元,运行维护经费(4个项目)251.3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13万元。
(四)经费测算系数
2019年单位公用经费测算系数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林业局 2019年—2021年财务规划
(一)、野生动物肇事补偿
项目资金:每年15.25万元,三年共计45.75万元
项目目标:保护野生动物,确保野生动物无疫源疫病发生;给农牧民提供保障。
项目取得的效益:羌塘内野生动物数量、种类稳步增长。
(二)、2019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
项目资金:新增一次性资金3万元
项目目标:按照组织部关于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要求,对支部进行完善。
项目取得效益:完善林业局党支部内容,打造改则县党建品牌。
(三)2019年岗位津贴补助
项目资金:每年3.6万元,三年共计10.80万元
项目目标:为保障林业干部职工生命财产不受威胁,保障干部职工利益。
项目取得效益:有效保障干部职工合法利益。
(四)2019年执勤岗位津贴补助
项目资金:新增每年3.3万元,三年共计9.9万元
项目目标:我局森林公安经常外出执法、巡逻、办案、突发处置、抢险救援工作,为了保障我局森林公安合法权益。
项目取得效益:有效保障森林公安利益,极大的提高公安工作积极性。
(五)、2019年草原、森林防火应急资金
项目资金:每年3万元,三年共计9万元
项目目标:加强草原、森林防火体系建设是发展我县草地畜牧业的要求。
项目取得效益:促进农牧业经济发展,减少火灾带来的损失。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改则县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指改则县预算单位当年预算支出资金。
(三)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为实现特定经济社会领域的政策目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依法向特定群体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一种非税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人员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燃料费、生活补助、包干经费、奖励金。
(八)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公”经费:纳入改则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改则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债务限额:债务限额是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下达的某一时期内未偿债务的最高额(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
(十三)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使社会保险有可靠的资金保障,国家通过立法要求全社会统一建立的,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专项资金。用此种资金购置的资产及其增值部分也属于社会保险基金的范围。
(十四)专用设备:专用设备是指专门针对某一种或一类对象,实现一项或几项功能的设备。
(十五)通用设备:国民经济各部门用于制造和维修所需物质技术装备的各种生产设备称为通用设备。
各项资金均已细化到项级,详情见附件各表格。
第五部分
部门收支预算附表
(906024)改则县林业局2019-2021中期财务规划.docx
林业局-县级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二:支部项目本级部门预算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二:2019年执勤岗位执勤补助项目本级部门预算项目申报.doc
附件二:2019年野生动物肇事补偿项目本级部门预算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二:2019年草原、森林防火应急资金项目申报书 .doc
附件二:2019年岗位津贴补助项目本级部门预算项目申报.doc
附件三:2019草原、森林防火应急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样.doc
附件三:2019年执勤岗位执勤补助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doc
附件三:2019年岗位津贴补助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样.doc
附件三:2019年野生动物肇事补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样.doc
附件三:支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