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6)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索引号:xnmj/2025-00003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改则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 名 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6)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09-17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6)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小水电退出整治不彻底。个别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小水电退出不彻底。 |
核查情况 | 一是为切实履行岗位职责,2022年黄艾敏同志对自己责任河湖曲阿扎巡河湖次数6次;二是2023年6月7日,由改则县政府副县长姚有兵同志带领县水利局、县总河湖长工作人员对县级河流曲阿扎水电站用水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1次;2023年至2025年,曲阿扎县级责任河湖长旦增罗布同志巡河次数38次,另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不定期开展巡查工作,我县仅有曲阿扎水电站。并通过改则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核查。 |
整改目标 | 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小水电站退出和生态恢复工作。 |
整改措施 | 我县仅有曲阿扎一座小水电站,但均未在两个自然保护区和缓冲区内。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曲阿扎水电站加强监管,落实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保障下泄生态流量,确保流域水生态安全、水环境良好。 |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 改则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
责任人 | 达瓦扎西 |
联系电话 | 13658977075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一是为全面掌握我县仅有的一座水电站运行情况,2023年6月7日,由县政府副县长姚有兵同志带领县水利局、县总河湖长工作人员主要对曲阿扎水电站水闸储水量和出水量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二是2023年8月10日,曲阿扎河湖长旦增罗布同志到实地督导检查“清四乱”等问题并把存在的问题反馈给县总河湖长办公室;三是2024年2月15日、3月18日,曲阿扎责任河湖长旦增罗布同志在开展巡河工作的同时对河湖边上环境卫生、水质变化河湖公示牌安装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