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7-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索引号:xzebb/2025-0001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改则县政府办
- 名 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7-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09-18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7-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林芝市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流于形式。 |
核查情况 | 从严从实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考核,对于考核结果较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资金奖励。根据县委、政府关于年度综合考核的通报,结合各乡(镇)、各单位生态文明高地专项工作和第二轮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等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对改则镇、洞措乡、物玛乡、先遣乡4个先进乡(镇)各奖励3万元,政协办、林草局、住建局3个先进单位各奖励2.5万元,共计19.5万元;2023年,对改则镇、物玛乡、先遣乡、洞措乡4个先进乡(镇)各奖励3万元,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3个先进单位各奖励2.5万元,共计19.5万元;2024年,对改则镇、洞措乡、麻米乡3个先进乡(镇)各奖励4万元,政府办、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4个先进单位各奖励2万元,共计20万元。7-2整改完成情况通过改则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核查。7-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通过改则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核查。 |
整改目标 | 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严肃开展考核,发挥应有的警示作用。 |
整改措施 | 按照《中共改则县委办公室 改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改则县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计划>通知》(改委办〔2018〕49号)及《改则县关于印发<改则县环境保护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改环发〔2018〕47号),从严从实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考核,对发生重大环境事故、考核不合格的乡(镇)、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对于考核结果较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资金奖励。 |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 改则县环保整改专班 |
责任人 | 李峰云 |
联系电话 | 13638971330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从严从实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考核,对于考核结果较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资金奖励。根据县委、政府关于年度综合考核的通报,结合各乡(镇)、各单位生态文明高地专项工作和第二轮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等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对改则镇、洞措乡、物玛乡、先遣乡4个先进乡(镇)各奖励3万元,政协办、林草局、住建局3个先进单位各奖励2.5万元,共计19.5万元;2023年,对改则镇、物玛乡、先遣乡、洞措乡4个先进乡(镇)各奖励3万元,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3个先进单位各奖励2.5万元,共计19.5万元;2024年,对改则镇、洞措乡、麻米乡3个先进乡(镇)各奖励4万元,政府办、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4个先进单位各奖励2万元,共计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