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7-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索引号:xzebb/2025-0001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改则县政府办
  • 名 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7-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09-18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7-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林芝市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流于形式。

核查情况

从严从实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考核,对于考核结果较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资金奖励。根据县委、政府关于年度综合考核的通报,结合各乡(镇)、各单位生态文明高地专项工作和第二轮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等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开展情况,2022,对改则镇、洞措乡、物玛乡、先遣乡4先进乡(镇)各奖励3万元,政协办、林草局、住建局3先进单位各奖励2.5万元,共计19.5万元2023年,改则镇、物玛乡、先遣乡、洞措乡4个先进乡(镇)各奖励3万元,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3个先进单位各奖励2.5万元,共计19.5万元2024年,改则镇、洞措乡、麻米乡3个先进乡(镇)各奖励4万元,政府办、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4个先进单位各奖励2万元,共计20万元。7-2整改完成情况通过改则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核查。7-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通过改则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核查。

整改目标

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严肃开展考核,发挥应有的警示作用。

整改措施

按照《中共改则县委办公室 改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改则县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计划>通知》(改委办〔201849号)及《改则县关于印发<改则县环境保护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改环发〔201847号),从严从实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考核,对发生重大环境事故、考核不合格的乡(镇)、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对于考核结果较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资金奖励。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改则县环保整改专班

责任人

李峰云

联系电话

13638971330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从严从实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考核,对于考核结果较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资金奖励。根据县委、政府关于年度综合考核的通报,结合各乡(镇)、各单位生态文明高地专项工作和第二轮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等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开展情况,2022,对改则镇、洞措乡、物玛乡、先遣乡4先进乡(镇)各奖励3万元,政协办、林草局、住建局3先进单位各奖励2.5万元,共计19.5万元2023年,改则镇、物玛乡、先遣乡、洞措乡4个先进乡(镇)各奖励3万元,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3个先进单位各奖励2.5万元,共计19.5万元2024年,改则镇、洞措乡、麻米乡3个先进乡(镇)各奖励4万元,政府办、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4个先进单位各奖励2万元,共计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