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里地区改则县2025年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备案的报告
- 索引号:gafb/2025-0000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改则县乡村振兴局
- 名 称:关于《阿里地区改则县2025年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备案的报告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04-08
关于《阿里地区改则县2025年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备案的报告
阿里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集中资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牧区现代化的意见》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改则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并对2025年中央第一批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497万元、自治区第一批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42万元、地区第一批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85.2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05万元,拟定了改则县2025年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于2025年 月 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5年第二次会议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建设高原和美乡村安排部署会议研究通过,现将《阿里地区改则县2025年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呈报给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审核。
附件:1.阿里地区改则县2025年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2.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3.各行业部门审查意见
4.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总体审查意见
改则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3月4日
附件1:
阿里地区改则县2025年脱贫县财政衔
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2025年,改则县将持续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集中资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牧区现代化的意见》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对2025年第一批衔接资金安排使用如下。
一、编制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藏财农﹝2022﹞53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5家单位关于修订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农﹝2024﹞76号)等文件精神,形成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措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和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及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区党委第十次党代会,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地委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部署安排,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脱贫攻坚胜利果实,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序推进。
(二)工作思路
通过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将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全部归集“资金池”,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新格局。围绕突出问题,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目标,以《改则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为引领,以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措施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创新财政投入机制,提高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围绕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人居环境整治类、贷款贴息类、技能培训类、其他类政策性补助等,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主要措施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规划项目组,负责政策调研和总体规划实施等工作,根据《改则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调整布局,优化结构,统筹各类设施建设,推进共建共享,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和安全保障能力。
组 长:确 巴 改则县委副书记 政府县长
副组长:巴 拉 姆 改则县委常委 政府副县长
多吉次旦 改则县财政局局长
达瓦扎西 改则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组 员:李 志 桢 改则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阿旺曲珍 改则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 疆 川 改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边 巴 改则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尼玛顿珠 改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2.明确主体,权责一致。坚持党委领导,严格执行乡村振兴一把手负责制,强化县乡村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坚持突出重点,处理好乡村振兴与美好生活的关系,强化乡村振兴刚性要求,致力于致富的长效性,处理好长期目标和短期任务的关系。坚持群众主体,处理好国家、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引导脱贫群众自力更生,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3.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立足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以产业发展规划为引领,因地制宜大力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大力推进牧区改革经验,充分发挥致富带头人、农牧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作用,大力培育致富能人、专合组织。从小型项目入手,坚持将短平快、立竿见影的项目与长期稳定的产业发展结合起来,让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三、年度计划目标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地委、行署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整体工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具体工作要求,结合《改则县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和“十四五”规划,以“规划到村、措施到户、责任到人、落实到事”为要求,以“村村有产业、户户有出路、人人有就业、事事有着落”为思路,通过强化资金整合效益,狠抓落实“十项行动”,切实做好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四、资金统筹整合规模及渠道
(一)年度统筹整合资金计划
2025年,全县计划统筹整合第一批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共21个,计划投资14029.24万元,目前实际到位资金14029.24万元,占总投资100%,其中,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资金10497万元,占74.82%;统筹整合自治区财政资金2642万元,占18.83%;统筹整合地区财政资金485.25万元,占3.45%;统筹整合县本级财政资金405万元,占比2.88%。
(二)实际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2025年,全县实际统筹整合财政涉农到位资金14029.25万元,占总投资100%,其中,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资金10497万元,占74.82%;统筹整合自治区财政资金2642万元,占18.83%;统筹整合地区财政资金485.25万元,占3.45%;统筹整合县本级财政资金405万元,占比2.88%。
1.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025年目前共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0497万元。其中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8902万元;占84.8%,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70万元;占0.66%,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028万元;占9.79%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资金497万元;占4.73%
2.统筹整合自治区财政资金。2025年目前共统筹整合自治区财政资金2642万元。其中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105万元,占79.67%;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537万元,占20.33%。
3.统筹整合地区财政资金。2025年目前共统筹整合地区财政资金485.24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485.24万元,占100%。
4.统筹整合县级财政资金。2025年共统筹整合县级财政资金405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405万元,占100%。
五、资金投入方向
2025年,统筹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029.24万元,用于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资金3544万元,占25.26%;用于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资金1410.02万元,占10.05%;用于人居环境整治类资金8366.42万元,占59.63%;用于贷款贴息类资金128.8万元,占0.91%;用于技能培训类资金540万元,占3.84%;用于其他类资金40万元,占0.28%。
(一)产业发展资金投向
2025年计划实施乡村特色产业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9个,计划总投资3523.53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523.5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99.53万元,占71.1%;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20万元,占20.31%;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9.25万元,占2.51%;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4.75万元,占6.05%。
1.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
实施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9个:物玛乡达热村温室大棚改造提升项目、改则镇玉多社区冷库建设项目、古姆乡森多村添置牲畜及配套设施项目、古姆乡岗如村添置牲畜及配套设施项目、改则镇鲁仁产业综合体提升改造项目、洞措乡那木起村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则县物玛乡抢古村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畜产品销售点、改则县洞措乡确登村添置机械项目、古姆乡珠玛日村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1 物玛乡达热村温室大棚改造提升项目
建设任务:温室1改造106.45平方米,温室2改造139.85平方米,温室3改造95.96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包含新建镂空围墙49.18米,拆除现有土墙10.40米。
资金规模:共投资48.05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8902万元中安排43.05万元,占77%;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105万元中安排5万元,占23%。
进度计划:计划2025年4月30日前开工,2025年9月30日前竣工。
绩效目标:项目建设期间可带动当地群众劳务人员5人,劳务就业增收计划达到3.5万元以上,项目建设完成后,可以充分利用大棚促使其发挥效益,供应全村150户643人新鲜蔬菜。
责任单位:改则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达瓦扎西15728977075
实施地点:物玛乡达热村
1.2 改则镇玉多社区冷库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封堵原有房门2.2平方米,原有窗户改造为冷库门4.76平方米,原有屋面改造48.8平方米,原有屋外立面重新刷漆5平方米,从变压器接专线至冷库155米。设备购置:冷库保温设备1项,制冷工艺设备1项,电器控制系统、库内照明系统1项,货架5组。
资金规模:共投资21.48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8902万元中安排16.48万元,占91%;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105万元中安排5万元,占9%。
进度计划:计划2025年4月30日前开工,2025年8月30日前竣工。
绩效目标:项目建设期间可带动当地群众劳务人员,实现增收计划达到4万元以上,项目建设完成后,很大程度上提高牛羊肉存放质量,为后续销售提供有力支撑,促使牦牛养殖基地发挥效益。
责任单位:改则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达瓦扎西15728977075
实施地点:改则镇玉多村
1.3古姆乡森多村添置牲畜及配套设施项目
建设任务:共新建牲畜棚圈1292.12平方米(共四座),运动场1006.28平方米,室外运动场栏195.64米。其中:秀巴热泽组主要实施内容为:新建牲畜棚圈323.03平方米,运动场251.57平方米,室外运动场栏板48.91米;错如组主要实施内容为:新建牲畜棚圈323.03平方米,运动场251.57平方米,室外运动场栏板48.91米;汤热热巴组主要实施内容为:新建牲畜棚圈323.03平方米,运动场251.57平方米,室外运动场栏板48.91米;措琼组主要实施内容为:新建牲畜棚圈323.03平方米,运动场251.57平方米,室外运动场栏板48.91米。设备购置:公牛98头,母牛882头,摩擦棒4套,成品不锈钢食槽24套。
资金规模:共投资850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028万元中安排520万元,占61%;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537万元中安排230万元,占28%;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485.24万元中安排45万元,占5%;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400万元中安排55万元6%。
进度计划:计划2025年4月30日前开工,2025年10月30日前竣工。
绩效目标:提供就业岗位,增加群众工资性收入,每年适当控制存栏,销售牦牛肉、奶制品提高经营收入,项目预计受益155户,人数525。
责任单位:改则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达瓦扎西15728977075
实施地点:古姆乡森多村
1.4古姆乡岗如村添置牲畜及配套设施项目
建设任务:共新建牲畜棚圈646.06平方米(共两座),运动场503.14平方米,室外运动场栏板97.82米。其中:古姆乡岗如村岗如组主要实施内容为:新建牲畜棚圈323.03平方米,运动场251.57平方米,室外运动场栏板48.91米。古姆乡岗如村麻那组主要实施内容为:新建牲畜棚圈323.03平方米,运动场251.57平方米,室外运动场栏板48.91米。设备购置:公牛109头,母牛981头,摩擦棒2套,成品不锈钢食槽12套。
资金规模:共投资850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8902万元中安排12万元,占1.4%;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028万元中安排508万元,占59.7%;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537万元中安排230万元,占27.8%;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485.24万元中安排40.25万元,占4.7%;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400万元中安排59.75万元,占7%。
进度计划:计划2025年4月30日前开工,2025年10月30日前竣工。
绩效目标:提供就业岗位,增加群众工资性收入,每年适当控制存栏,销售牦牛肉、奶制品提高经营收入,项目预计增加104户,人数388人。
责任单位:改则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达瓦扎西15728977075
实施地点:古姆乡岗如村
1.5改则镇鲁仁产业综合体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任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503.85平方米,主要实施内容为新建综合楼2629.42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包含拆除工程1项,原有建筑改造1项,新建围墙29.20米,室外电气工程1项,室外给排水工程1项。设备购置:电梯2部。
资金规模:共投资1180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8902万元中安排900万元,占77%;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537万元中安排77万元,占7%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105万元中安排123万元,占10%;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400万元中安排80万元,占6%。
进度计划:计划2025年4月30日前开工,2025年11月30日前竣工。
绩效目标:建设该项目可提供就业岗位50至60个,每个岗位可带动农牧民月增收3800元,村集体年收入预计可达250万。
责任单位:改则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达瓦扎西15728977075
实施地点:改则镇鲁仁居委会
1.6洞措乡那木起村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共新建羊圈89.88平方米(共四座),运动场78392平方米,室外运动场栏板163.20米。其中:宁达组主要实施内容为:新建羊圈202.47平方米,运动场195.98平方米,室外运动场栏板40.80米。康多组主要实施内容为:新建羊圈202.47平方米,运动场195.98平方米,室外运动场栏板40.80米。宁如组主要实施内容为:新建羊圈202.47平方米,运动场195.98平方米,室外运动场栏板40.80米。阿木青组主要实施内容为:新建羊圈202.47平方米,运动场195.98平方米,室外运动场栏板40.80米。设备购置:羊仔保育箱20套(每个点5套),成品不锈钢食槽16个(每个点4个)。
资金规模:共投资104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8902万元中安排100万元,占96%;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485.24万元中安排4万元,占4%。
进度计划:计划2025年4月30日前开工,2025年10月30日前竣工。
绩效目标:洞措乡那木起村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采取合作社+基地+农牧民,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带动农牧民群众104户433人增加收入,提供牧业放牧岗位10个,同时,销售肉、奶制品还可以提高经营收入。带动农牧民群众104户433人。
责任单位:改则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达瓦扎西15728977075
实施地点:洞措乡那木起村
1.7改则县物玛乡抢古村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畜产品销售点
建设任务:新建集体经营用房266.40平方米,暖廊227.92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包含新建硬化地面263.58平方米,路沿石147.00米,室外给排水工程1项。
资金规模:共投资200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8902万元中安排180万元,占90%;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105万元中安排10万元,占5%;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400万元中安排10万元,占5%。
进度计划:计划2025年4月30日前开工,2025年10月30日前竣工。
绩效目标:项目建设期间带动约10名群众就业务工增收,项目主要建设农畜产品销售点,该项目建设后,可带动抢古村72户294人受益并提供就业岗位10个,就业人员年均收入1万5万元以上。
责任单位:改则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达瓦扎西15728977075
实施地点:物玛乡抢古村
1.8改则县洞措乡确登村添置机械项目
建设任务:一辆货运车(东风天龙KL)、一台装载机(小)。可行性树立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稳步提升该村经济收益,稳步提高洞措乡确登村群众受益共计123户498名群众。该项目不仅为合作社的运营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更在联农带农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机制成效。通过这些机械设备的运营,促进了牧区产业的协同发展,增强了合作社的凝聚力,推动了农牧民增收致富,为牧区的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必要性:群众收入来源单一,积极发展合作经济,有利于进一步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等乡村振兴要求,对加快推进改则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提高经营性收入。运营主体:洞措乡确登村农牧民专业合作社。
资金规模:共投资70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70万元中安排70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计划2025年4月30日前开工,2025年5月30日前竣工。
绩效目标: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稳步提升该村经济收益,受益人数共计485人。
责任单位:改则县洞措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米玛桑顿 13989075712
实施地点:洞措乡确登村
1.9古姆乡珠玛日村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共新建牲畜棚圈1615.15平方米(共五座),运动场1257.85平方米,室外运动场栏板244.55米。其中:加林组主要实施内容为:新建牲畜棚圈323.03平方米,运动场251.57平方米,室外运动场栏板48.91米。四龙组主要实施内容为:新建牲畜棚圈323.03平方米,运动场251.57平方米,室外运动场栏板48.91米。达扎组主要实施内容为:新建牲畜棚圈323.03平方米,运动场251.57平方米,室外运动场栏板48.91米。宁古组主要实施内容为:新建牲畜棚圈323.03平方米,运动场251.57平方米,室外运动场栏板48.91米。日昌组主要实施内容为:新建牲畜棚圈323.03平方米,运动场251.57平方米,室外运动场栏板48.91米。设备购置:摩擦棒5套,成品不锈钢食槽30套。
资金规模:共投资200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8902万元中安排150万元,占75%;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105万元中安排40万元,占20%;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400万元中安排10万元,占5%。
进度计划:计划2025年4月30日前开工,2025年9月30日前竣工。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设完成后有效保障该村牲畜稳步生长,提升牲畜饮水。
责任单位:改则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达瓦扎西15728977075
实施地点:古姆乡珠玛日村
(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
2025年计划实施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5个,计划总投资1410.02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410.02万元,占100%,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07.2万元,占85.45%;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5.02万元,占12.41%;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8万元,占1.97%。
2.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
实施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5个:夏龙色列贡果引水管道建设项目、改则县改则镇玉多村萨地引水管道建设项目、改则县洞措乡确登村那嘎欧日组桥梁建设项目、改则县洞措乡确登村那嘎欧日组人畜饮水工程、改则县物玛乡抢古村庭院经济建设项目。
2.1 夏龙色列贡果引水管道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5981平方米,主要实施内容为新建取水口1座,管道7245米(其中DN110PE引水管1204.00米,DN11OPE输水管2961.00米,DN75PE管2321.00米,DN5OPE管10.00米,DN32钢管749.00米),新建蓄水池1座,穿路钢管32米,检查井5座,排气井2座,保暖房2座,水源地保护围栏15.00米。
资金规模:共投资414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8902万元中安排310.2万元,占75%;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105万元中安排80万元,占20%;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400万元中安排23.8万元,占5%。
进度计划:计划2025年4月30日前开工,2025年10月30日前竣工。
绩效目标:该项目实施后,方便村民取水用水,提高生产生活质量。联农带农情况:该项目是技术类项目,用工当地群众较少,主要针对使用部分机械和材料使用,预计带动当地增收40万元,项目建成后带动当地38户112人。
责任单位:改则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达瓦扎西15728977075
实施地点:洞措乡夏龙村
2.2 改则县改则镇乌木龙管道引水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新建截潜流取水口1座,蓄水池1项,混凝土井6座,保暖房2座,水源地及蓄水池护栏150米,管道工程6179米,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1项及施工临时工程1项等工程。
资金规模:共投资374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8902万元中安排300万元,占79%;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105万元中安排70万元,占20%;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400万元中安排4万元,占1%。
进度计划:计划2025年4月30日前开工,2025年10月30日前竣工。
绩效目标:该项目实施后,方便村民取水用水,提高生产生活质量。联农带农情况:该项目是技术类项目,用工当地群众较少,主要针对使用部分机械和材料使用,预计带动当地增收40万元,项目建成后带动当地26户88人。
责任单位:改则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达瓦扎西15728977075
实施地点:改则镇日玛村
2.3 改则县洞措乡确登村那嘎欧日组桥梁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新建路面工程388.45平方米,新建路基工程1项,新建桥涵1座,交通安全设施1项及铅丝石笼导流堤160米等。
资金规模:共投资269.43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资金497万元中安排269.43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计划2025年4月30日前开工,2025年10月30日前竣工。
绩效目标:带动确登村126户496人。带动就业 52 人,均为低收入人群,发放劳务报酬共计44.032 万元,占投入以工代赈资金的 20.07%,人均增收8467.69 元。
责任单位:改则县洞措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米玛桑顿 19308976333
实施地点:洞措乡确登村
2.4 改则县洞措乡确登村那嘎欧日组人畜饮水工程
建设任务新建取水口1座,新建蓄水池1座,新建检查井4座,新建保暖房1座,新建水源地保护栏100米,新建管道工程3532米及机井1座等。
资金规模:共投资227.57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资金497万元中安排227.57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计划2025年4月30日前开工,2025年10月30日前竣工。
绩效目标:带动确登村126户496人。受益情况:预计带动就业 50 人,发放劳务报酬共 63.0 万元,人均增收 12600.0 元。
责任单位:改则县洞措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米玛桑顿 19308976333
实施地点:洞措乡确登村
2.5改则县物玛乡抢古村庭院经济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新建75平方米户型配套暖棚菜园354.50平方米,85平方米户型配套暖棚菜园618.76平方米,95、110平方米户型配套暖棚菜园113.88平方米,棚内换填434.83立方米。设备购置:蔬菜种子30.00千克。
资金规模:共投资125.02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8902万元中安排100万元,占80%;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105万元中安排25.02万元,占20%。
进度计划:计划2025年4月30日前开工,2025年10月30日前竣工。
绩效目标:项目建设后间接带动稳定就业2人,年人均就业稳定增收1.5万元。该项目预计带动劳动力10人,预计工期3个月,将项目中农牧民施工队达到实施要求的部分交由农牧民施工队实施,预计110万元。
责任单位:改则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达瓦扎西15728977075
实施地点:物玛乡抢古村
(三)人居环境整治类
2025年计划实施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3个,计划总投资8386.89万元,实际安排资金8386.8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233.47万元,占74%;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94.98万元,占19%;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5.99万元,占5%;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2.45万元,占2%。
3.人居环境整治类
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3个:改则县改则镇玉多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地区级农房和村庄现代化试点建设项目(茶措村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改则县物玛乡布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1改则县改则镇玉多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建设任务:玉多一组:新建 1#旱厕31.81平方米,2#旱厕31.81平方米,3#旱厕31.81平方米,1#集中供水房69.75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包含新建硬化道路6837.96平方米,新建晒草场892.72平方米,新建矩形暗沟1318.30米,拆迁建筑物1项,新建防洪挡土墙118.50米,1#集中供水房配套室外电气工程1项,1#集中供水房配套室外给排水工程1项,太阳能路灯56盏,室外给排水工程1项,新建花池2352.08米。玉多二组:新建 4#旱厕31.81平方米,5#旱厕31.81平方米,6#旱厕31.81平方米,2#集中供水房69.75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包含新建硬化道路6787.84 平方米,新建晒草场2158.15平方米,新建矩形暗沟1432.60米,钢筋混凝土暗板涵13.52米,拆迁建筑物1项,2#集中供水房配套室外电气工程1项,2#集中供水房配套室外给排水工程1项.太阳能路灯65盖.室外给排水工程1项,新建花池2462.91米。设备购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2套,压缩车2辆,垃圾箱4个。
资金规模:共投资2357.89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8902万元中安排1796.47万元,占76%;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105万元中安排349.98万元,占14%;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485.24万元中安排196万元,占8%;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400万元中安排15.45万元,占2%。
进度计划:计划2025年4月30日前开工,2025年11月30日前竣工。
绩效目标:353户1294人村民受益。必要性:该项目实施建设改善村庄环境、开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树立农牧民新风貌的有力保障。联农带农情况:参照当地农牧民工人平均收入水平,改则县一般农民工工资260元一天、瓦工450一天、一般技术工人350元一天,按照每月25天计算,该项目预计带动玉多村劳动力40人,预计工期4个月共计100天,预计发放农民工工资和机械增收达到200万元。
责任单位:改则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达瓦扎西15728977075
实施地点:改则镇玉多村
3.2 地区级农房和村庄现代化试点建设项目(茶措村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建设任务:住宅建筑主体、配套附属及设备购置。其中麻米乡茶措村建设点建设户数142户(75平方米24户,85平方米40户,95平方米57户,110平方米13户,120平方米8户)。资金规模:共投资6000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8902万元中安排4410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105万元中安排1243万元,占73%;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485.24万元中安排200万元,占3%;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400万元中安排147万元,占24%。
进度计划:计划2025年4月30日前开工,2025年11月30日前竣工。
绩效目标:茶措村为住建部门地区级农房和村庄现代化试点建设项目新建142户群众住房的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3005平方米,参与受益群众:参照当地农牧民工人平均收入水平,改则县一般农民工工资260元一天、瓦工450一天、一般技术工人350元一天,按照每月25天计算,该项目预计带动劳动力30人,预计工期5个月共计125天,预计发放农民工工资150万元,将项目中农牧民施工队达到实施要求的部分交由农牧民施工队实施,预计400万元。
责任单位:改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尼玛顿珠 13628928275
实施地点:麻米乡茶措村
3.3改则县物玛乡布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任务:新建太阳能路灯4盏。
资金规模:共投资29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8902万元中安排27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105万元中安排2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2025年4月30日前开工,2025年11月30日前竣工。
绩效目标:带动确登村126户496人。受益情况:预计带动就业 50 人,发放劳务报酬共 63.0 万元,人均增收 12600.0 元。责任单位:改则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达瓦扎西15728977075
实施地点:物玛乡布孜村
(四)贷款贴息类
2025年计划实施贷款贴息类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128.8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28.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8.8万元,占100%。
4.贷款贴息类
实施贷款贴息类项目1个:改则县2025年补贴2024年到户类贴息资金。
4.1 改则县2025年补贴2024年到户类贴息资金
建设任务:改则县2025年补贴2024年到户类贴息资金。
资金规模:共投资128.8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28.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8902万元中安排128.8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计划2025年2月开始,3月底完成。
绩效目标:改则县偿还2024年扶贫到户贴息资金,受益人数425人。
责任单位:改则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达瓦扎西15728977075
实施地点:改则县
(五)技能培训类
2025年计划实施技能培训类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54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5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3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7万元。
5.技能培训类
实施技能培训类项目2个:改则县农牧民就业技能培训、一站式服务岗位补助项目。
5.1 改则县村级技能培训项目
建设任务:为解决改则县农牧民群众就业难得问题,组织建筑类技能培训,培训后组织技能培训中农牧民群众表现较好、工作积极的推荐到2026年-2030年项目中实践和就业增收。联农带农情况:该项目实施后,可以培养出56名技术工种,有效促进群众增收。驾驶员A、B照培训,30人培训后对接改则县矿业发展就业。
资金规模:共投资4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8902万元中安排20万元,占50%;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205万元中安排20万元,占50%。
进度计划:计划2025年4月开始,10月底完成。
绩效目标:解决改则县农牧民群众就业难的问题,组织建筑类技能培训,培训后组织技能培训中农牧民群众表现较好、工作积极的推荐到2025年项目中实践和就业增收。
责任单位:改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 任 人:王 疆 川 13658104597
实施地点:改则县
5.2一站式服务岗位补助项目
建设任务:为解决改则县各村居中弱劳力家庭、单亲家庭等无法外出就业、无业可扶、收入较低的家庭利用就近就业的原则进行岗位制定(环卫工、水保员、厕所保洁员等)共计划安排192名,按照西藏自治区最低月工资标准,每人每月补助2100元,确保低收入群众的增收。
资金规模:共投资50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5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8902万元中安排383万元,占76%;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205万元中安排117万元,占23%。
进度计划:计划2025年4月开始,10月底完成。
绩效目标:解决改则县农牧民群众就业难的问题,组织建筑类技能培训,培训后组织技能培训中农牧民群众表现较好、工作积极的推荐到2025年项目中实践和就业增收。
责任单位:改则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达瓦扎西15728977075
实施地点:改则县
(六)其他类(含:农牧民新风貌、跨区域就业补助、帮扶车间补助等)
2025年计划实施其他类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4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万元。
6.其他类
实施其他类项目1个:改则县树立农牧民新风貌及乡村治理。
6.1 改则县树立农牧民新风貌及乡村治理
建设任务:开展“乡风文明、人居环境、和美乡村”。开发积分制“APP”。推广运用积分制,鼓励乡镇因地制宜制定村(社区)积分办法,激发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树立农牧民新风貌。发展壮大24个村(社区)积分超市助推金。
资金规模:共投资4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8902万元安排25万元,占62%;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105万元安排15万元,占38%。
进度计划:计划2025年4月开始,11月底完成。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28个村居户7000余人,巩固和扩大改则县积分制推广点。
责任单位:改则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达瓦扎西13658977075
实施地点:改则县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确保改则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扎实推进,成立改则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保障组,组长由财政局局长担任,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局长兼任。政策资金保障组负责统筹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具体实施。
2.建立会议研究机制。按照一事一议的工作原则,统筹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按照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政府会议、县委会议逐级研究审核审定。按照统筹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和安排使用时间要求,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集相关会议研究。各级会议主要研究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引导资金投向,以及其他需要解决的重大事项等。
(二)强化资金管理
严格贯彻执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投入机制,推动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规定和《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将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自治区财政预算专项安排、地级财政配套安排及县本级财政配套安排用于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范围进行分配使用。
1.资金预算及分配使用。坚持统筹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向乡村振兴重点区域聚焦,向自然资源贫乏地区倾斜,采取因素分配法由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统筹各部门进行研究确定,优先支持发展愿望强烈、产业带动力好、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的脱贫户和经营组织,以及减贫成效明显的项目,经各级会议逐级研究审定后实施。
2.资金使用管理。统筹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以本县脱贫户、监测户数据为依据,瞄准监测对象,根据不同区域和人口实际需求确定资金安排方向。严格规范项目审批和实施程序,在确保安全规范的情况下,尽可能降低项目实施成本。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将项目规划、项目设计、项目评估、项目实施、第三方监督等通过公开、透明、规范的程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严格按照自治区、地区统筹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拨付程序和时限要求安排使用资金,所属项目全部签订项目建设合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有关规定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工程质量复验制度。
3.资金报账管理。统筹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县财政局依据正式批复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施工进度、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以及拨款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等,按照国库集中支持管理制度规定和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4.绩效评价。将中央、自治区、地区和县本级安排的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于11月底前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并及时向地区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报送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
(三)强化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将中央、自治区、地区及县本级安排用于衔接乡村振兴的财政专项资金,以及统筹整合的其他各项涉农资金使用计划、扶持对象、支持项目、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额度、项目内容和工作进度等,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在县、乡、村三级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公开栏等形式分别进行5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的公告、公示,同时公布公告公示单位、监督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箱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对待公告公示反馈问题,建立举报台账,及时受理,认真调查核实,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处理。
(四)强化监督检查
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严格审计制度,围绕年度统筹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开展多形式、多方式的监督检查。一是项目实施单位主动邀请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脱贫户代表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二是由财政局、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处理;三是由审计、监察等部门及时开展统筹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专项监督检查,查处发现问题;四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五是严格项目验收程序,由项目责任部门根据建设进度和相关成员单位组成项目检查组,对项目建设进行联合检查。
(五)强化目标考核
将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年度目标考核。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年度资金整合方案组织实施,对资金整合率高、项目实施整体效果好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部门扣减乡村振兴考核得分,完成任务低于80%的部门乡村振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完成任务低于60%的部门在全县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阿里地区改则县2025年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来源统计表
2.西藏自治区2025年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明细表
3.阿里地区改则县2025年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示范工作县统计表
阿里地区改则县2025年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示范工作县统计表(2).xlsx
阿里地区改则县2025年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来源统计表(2).xlsx
西藏自治区2025年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明细表(4)(1)(2).123(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