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则县人民政府关于改则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 索引号:gzx/2026-00006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改则县人民政府
  • 名 称:改则县人民政府关于改则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6-07-09

改则县人民政府关于改则县禁止开垦陡坡地

范围划定的公告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要求,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落实差别化保护和治理措施。依据《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藏水农〔202456号)的要求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划定了连片范围在5公顷以上的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划定范围

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图斑共9206个,划定面积274853.28公顷,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管控要求

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法律责任

违反本公告规定,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予以处罚。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改则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示意图.pdf

   附件2:改则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图斑统计表.pdf




改则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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