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改则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 索引号:gzjtj/2026-0000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改则县交通局
  • 名 称:阿里地区改则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6-02-02

阿里地区改则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目  录


第一部分  阿里地区改则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二部分  阿里地区改则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第一部分 阿里地区改则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
行政执法数据表
阿里地区改则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报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申请数量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
23232300


阿里地区改则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其他行政处罚合计(宗)罚没金额(万元)
23000053
阿里地区改则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次数征收总结额(万元)次数次数涉及金额(万元)次数宗教
00.00053.00360
阿里地区改则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合计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务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0000000


第二部分 阿里地区改则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23宗,予以许可23宗。

本部门2025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0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0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0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0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00%

本部门2025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0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0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00%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5宗,罚没收入3.00万元。

本部门2025年度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0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00%,占被行政处罚总数的0.0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0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00%

本部门2025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0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0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00%

三、行政强制实施的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0宗。

本部门2025年度行政强制被执行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0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0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0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0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00%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0宗。

本部门2025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0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00%,占其他执法行为总数的0.0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00%,占其他违法行为总数的0.00%

本部门2025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0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0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