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则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农牧林水类代表意见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xzebb/2026-00009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改则县政府办
- 名 称:关于改则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农牧林水类代表意见建议的答复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6-10-16
关于改则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农牧林水类3号代表
意见建议的答复
麻米乡罗布塔杰等两名代表:
关于《针对农牧民屡遭棕熊等野生动物侵扰破坏门窗、生活物资的问题给牧民带来财产损失和影响正常居住生活;希望上级部门针对性加大防护设施建设力度,并保障受损牧民能够获得足额赔偿。》建议已收悉。
现回答如下:人保财险阿里分公司改则县营销服务部,严格按照与自治区林草林业局签订的野生动物肇事保险合同执行赔付。合同条款、赔偿标准均已约定,我方无权擅自修改合同内容、调整赔付金额。针对大家提出的意见,我们也已积极向上级部门进行反映。
改则县营销服务部
2026年4月25日
关于改则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农牧林水类14号代表
意见建议的答复
物玛乡康松代表:
关于《群众牲畜因野生动物肇事、疾病等受灾后死亡,保险资金兑现不及时,相关保险政策落实不到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引发群众意见较大。》建议已收悉。
现回答如下:2025年年底招标后,物玛乡政策性保险已交由平安保险承保,这类政策性赔偿事宜我们没法作答。而野生动物肇事赔付,我们会严格按照自治区合同与赔偿标准,积极落实理赔。
改则县营销服务部
2026年4月25日
关于改则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农牧林水类17号代表
意见建议的答复
先遣乡贡桑、白玛扎西代表:
关于《一是野生动物肇事导致牲畜死亡的补贴标准与自然灾害等其他原因致牲畜死亡的保险赔偿标准差距有悬殊,具体为:野生动物肇事牲畜死亡补贴为羊150元/只、牛1500元/头,其他原因死亡牲畜保险赔偿为羊500元/只、牛5000元/头。为切实降低群众财产损失,更好推动野生保护动物保护工作,希望相关部门统筹协调提高野生动物肇事牲畜死亡的补贴金额。》建议已收悉。现回答如下:2025年,经自治区林草局与承保保险公司统一协调部署,自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落地实施野生动物肇事保险提标提费政策,全面上调各类牲畜野生动物肇事损害赔偿标准。改则县营销服务部严格按照自治区统一合同条款及最新赔付标准执行理赔工作,全面落实提标提费新政,切实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本次赔偿标准调整具体明细如下:
1.两岁以上牦牛:原赔付标准1500元/头,现调整为2400元/头,单头赔付提高900元;2.两岁以下牦牛:原赔付标准150元/头,现调整为240元/头,单头赔付提高90元;
3.成年绵羊(两岁以上):原赔付标准250元/只,现调整为400元/只,单只赔付提高150元;4.幼龄绵羊(两岁以下):原赔付标准50元/只,现调整为80元/只,单只赔付提高30元;5.两岁以上山羊:原赔付标准200元/只,现调整为320元/只,单只赔付提高120元;6.两岁以下山羊:原赔付标准40元/只,现调整为64元/只,单只赔付提高24元;7.三岁以上马匹:原赔付标准2600元/匹,现调整为4160元/匹,单匹赔付提高1560元;8.三岁以下马匹:原赔付标准500元/匹,现调整为800元/匹,单匹赔付提高300元;9.两岁以上白绒山羊:原赔付标准360元/只,现调整为560元/只,单只赔付提高210元;10.两岁以下白绒山羊:原赔付标准120元/只,现调整为192元/只,单只赔付提高72元。
下一步,我部将严格执行自治区最新野生动物肇事保险提标提费政策,全部按照新标准开展核查、定损、理赔工作,高效、足额落实理赔赔付,切实把惠民惠农保险政策落到实处。
改则县营销服务部
202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