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三届改则县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委员社会保障类202626号委员意见建议的 答复

  • 索引号:xxgtj/2026-00032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改则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 名 称:关于政协第三届改则县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委员社会保障类202626号委员意见建议的 答复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6-10-16

关于政协第三届改则县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委员社会保障类202626号委员意见建议的答复

先遣乡委员嘎玛桑杰: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先遣乡扎布村因村民住房未办理房权证导致分户难问题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农村产权登记工作的关注于建议!我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先遣乡扎布村村民住房普遍未办理房权证,而当前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分户手续时,将房产证作为住房权属的核心核验材料,导致该村村民提交的分户申请均无法通过审核,分户难问题已成为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难题,您反应的情况完全属实。

二、已开展及推进的工作措施

截止目前,扎布村已完成120宗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相关证书已按程序核发,剩余未核发的宅基地房地一体的权属调查、测绘等基础工作已全部完成,正按计划推进整改完善,待符合条件后同步核发证书。

三、我县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整体情况

我县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目前已完成大部分农户的权籍调查和登记审核,但仍有部分农户存在条件不符的问题,(主要涉及宅基地占天然草地、权属不清、审批手续不全等)待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后,将完成全县农村宅基地证书的集中核发,实现“应发尽发、一户一证”,从根源上解决因无房产证导致的分户难问题。

四、关于政策依据

政策支持:根据《西藏自治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暂行)》藏政发〔2001〕118号、《关于加快推进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办证工作的通知》阿自然资发〔2022〕10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分类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扎实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217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文件要求,明确将农村不动产纳入统一登记的范围,保障集体和个人合法产权。

再次感谢您对农村产权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加快推进农村房产确权登记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改则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