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则县第十三届人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工业交通类第5号代表意见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xxgtj/2026-00036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改则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 名 称:关于改则县第十三届人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工业交通类第5号代表意见建议的答复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6-10-16

关于改则县第十三届人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工业交通类第5号代表

意见建议的答复

改则镇桑嘎、吉桌、次巴拉姆、努桑代表:

关于《希望对县域发展建设项目用地,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根据提案内容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你们对改则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按照《西藏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应当至少每三年调整和重新公布一次。今年我局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从新调整,在调整的过程中,通过征求意见、对照阿里地区七县的区片地价、农用地产值、历年的成交价及改则县实际情况正在进行综合调整。

再次感谢您对改则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发挥代表的智慧和力量,多提宝贵意见。



                   改则县自然资源及林业草原局 

                        2026年4月24日